摘 要: | 当我們看了“中国金融”第7期上登載的河北省分行“对文牘主义的檢討”一文以后,該行又出現了“公文放行”和各处科工作互不啣接的現象。 5月上旬,河北省分行了人事处把总行关于干部調配問題的一件指示,原文抄轉給各中心支行及市、县支行遵照执行。文件發到了張家门專区的万金支行以后,引起了干部思想上的混乱,支行把問題从电話里反映給中心支行后,中心支行赶紧發了一个暫不执行的通知。这一情况反映到分行以后,經过查对后才發現除了大家对总行的这一指示还有不同的意見以外,河北省分行在对这一指示的处理过程中也有严重的缺点。 4月18日,河北省分行收到总行指示以后,在收文处理卡片的拟办和批示欄,不知是誰(沒有署名)用紅笔批了“农村金融处按照办理”9个字;20日行長办公室張主任在原批語前增加了“人事处洽”4个字;22日刘副行長閱后批示:“此件交刘行長、李副行長閱”。不知为什么,文件沒有交給刘行長和李副行長,收文处理卡片上沒有他們的签字;26日人事处刘处長在張主任增改的“人事处洽”4字后面又加批了“干教組閱并轉”6个字。成为“人事处洽,干教組閱并轉农村金融处按照办理”;29日农村金融处以另紙签註了一个不同意总行指示的意見;5月2日人事处未再与农村金融处商量就拟稿照轉,也未会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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