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忘权全球执行对互联网企业的消极影响及对策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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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加岭 刘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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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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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6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不方便法院原则实证研究——以我国涉外审判实践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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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遗忘权自欧洲法院在“冈萨雷斯案”中正式确认存在以来,其在全球多个国家得到不同程度的发展,加之欧盟要求谷歌等互联网企业在全球站点执行被遗忘权,促使各国加快对被遗忘权的研究和立法工作.但从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2016)》和各国的司法实践来看,关于被遗忘权的规定并不完善,对互联网企业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如法律风险、营业外支出的增加、陷入循环诉讼等在今后适用的过程中必须不断进行完善,相关法律及配套机制,平衡互联网企业与公司利益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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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遗忘权 互联网企业 利益平衡 权利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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