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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不能只算经济账
作者姓名:禾刀
作者单位:湖北
摘    要: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08年11月30日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个省区市,并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据测算,连续4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4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关 键 词:家电  经济  实施时间  财政部  商务部  信息化  洗衣机  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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