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8年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带来了严重影响,人们在事后反思中发现或有事项作为一项重大的不确定性因素扮演了不可小觑的角色。上市公司在或有事项的披露上屡屡违规,造成信息严重不对称,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损益的判断,进而影响其投资决策。在此背景下,赴港双重上市的内地企业因为面临着香港更为严格的法律监管和更为有效的市场约束,其或有事项信息披露的研究对完善内地上市公司或有事项信息披露具有深刻的借鉴意义。文章以30家两地上市公司2009—2012年的年度报告为例,采用对比分析方法,分析这4年间两地上市公司或有事项信息披露的情况,提出两地上市公司在指引规范内地上市公司行为的同时,也要注意进一步完善其自身或有事项披露的充分性与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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