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村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逐步建立了一批以产品为纽带、农民为主体、服务为宗旨、利益为目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了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统”不了、国家经济技术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办”不了的事,有效地提高了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实践表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调整农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有效载体,是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农业标准化、培育和提高农民素质、实施品牌战略和农产品营销、落实农业补助的直接主体,是架起农民之间、农民与加工流通企业之间、农民与市场之间、农民与政府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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