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薇”花落沈阳 |
| |
引用本文: | 黎长志.“薇薇”花落沈阳[J].中华商标,2006(6):20-20. |
| |
作者姓名: | 黎长志 |
| |
作者单位: | 《中华商标》记者 |
| |
摘 要: | 时常见诸媒体广告的“京都薇薇”正面临摘牌的危机,由于侵犯了同为美容企业的沈阳薇薇美容有限公司(下称沈阳薇薇公司)的“薇薇”商标权,北京市高级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关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京都薇薇”商标予以撤销注册的决定。至此,历时长达4年之久的“薇薇”商标之争,终于以沈阳薇薇公司的胜诉而告终。
|
关 键 词: | 沈阳 商标评审委员会 有限公司 国家工商总局 美容企业 高级法院 商标权 媒体广告 终审判决 北京市 “京都薇薇”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