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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混业政策大事纪
引用本文:吴丁.中国金融混业政策大事纪[J].新财经,2005(11):80-80.
作者姓名:吴丁
摘    要:1993年下半年开始,中国政府大力整顿金融秩序,对中国的银行、保险、证券提出了分业经营的要求,并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证监会进行分业监管。1995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了中国金融分业经营的原则和精神,而随后颁布实施的《银行法》、《证券法》、《信托法》则构筑了中国金融分业经营的法律基础。中国人民银行在1999年8月19日颁布了《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

关 键 词:中国政府  金融混业  中国人民银行  大事  政策  金融秩序  分业经营  分业监管  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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