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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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加工贸易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保证加工贸易法》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关于对加工贸易进口料件试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的批复》(国函[1995]10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意见的通知》(下称国办发[1999]35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加工贸易,是指从境外保税进口全部或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下称进口料件),经境内企业加工或装配后,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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