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与公共就业服务 |
| |
引用本文: | 党晓捷.就业促进法与公共就业服务[J].中国就业,2009(8):7-8. |
| |
作者姓名: | 党晓捷 |
| |
作者单位: | 人社部法规司; |
| |
摘 要: | 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了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责就业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促进就业是我国政府当仁不让的重要职责,企业在微观上可以实施减员增效,但是作为政府一定要永远高举促进就业这面旗帜,这是政府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究竟要承担哪些职责也是需要认真研究并准确定位。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有人提出将就业的责任推向市场,政府在公共预算中基本上不列促进就业的开支。改革的实践使我们逐渐认识到,
|
关 键 词: | 公共就业服务 就业促进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政府促进 减员增效 执政为民 准确定位 公共预算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