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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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条 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
第三条 商务、公安、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督管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执行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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