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然法对环境法的影响 |
| |
引用本文: | 王思凡.论自然法对环境法的影响[J].中国外资,2014(6):157-157. |
| |
作者姓名: | 王思凡 |
| |
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400038 |
| |
摘 要: | 西方自然法学作为一种发展时间最长,最具影响力的法学思潮,主导着西方社会法律发展的方向。梅因在《古代法》一书中说过:“如果没有自然法没有成为世界中一中普遍信念,这就很难说思想的历史,因此也就是人类的历史究竟会朝哪个方向发展了。”
|
关 键 词: | 西方自然法学 环境法 《古代法》 法律发展 西方社会 影响力 历史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