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制的完善 |
| |
引用本文: | 李宪生.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制的完善[J].国有资产研究,1997(6). |
| |
作者姓名: | 李宪生 |
| |
摘 要: | 委托代理制是伴随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而出现的一种资产经营制度。其内涵在于:所有者是委托人,经营者是代理人;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权、责、利通过事先的契约明确界定;委托人享有资产最终所有权、剩余索取权和对资产的最终控制权;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之内依据法人制度享有对企业资产的占有、使用、支配等权力和相应的利益。其目的在于,既保证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权利,协调双方的利益矛盾,又能对双方实施充分的激励和约束。规范的委托代理制本身必须满足四个基本要求:其一,具有统一的、规范的委托人行为主体;其二,委托人对代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