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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夺回韩国商标注册权:“老龙口”打赢商标跨国官司
引用本文:赵爱玲,高潮.四年夺回韩国商标注册权:“老龙口”打赢商标跨国官司[J].中国对外贸易,2006(11):66-69.
作者姓名:赵爱玲  高潮
作者单位:[1]《中国对外贸易》记者 [2]不详
摘    要:10月17日,沈阳著名的老字号“老龙口”经韩国知识产权局依照韩国有关法律及程序审核批准,在韩国正式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为十年。日前,韩国知识产权局将韩国商标注册证发到中国。代理“老龙口”商标注册的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将商标注册证转交到沈阳天江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

关 键 词:商标注册证  韩国  知识产权局  注册商标专用权  官司  跨国  代理公司  老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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