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定性不准处罚就会有误--一起伪造水泥生产许可证的案例分析
引用本文:吴振祥,施文旭.定性不准处罚就会有误--一起伪造水泥生产许可证的案例分析[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5(11):48-49.
作者姓名:吴振祥  施文旭
作者单位:1. 福建省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 福建省云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摘    要:案情]2005年9月18日,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建材厂在无证生产水泥,执法人员当即前往该厂进行检查,发现成品仓库40吨普通硅酸盐水泥包装标识有异常,经现场调查,厂长林××承认该厂尚未取得水泥生产许可证,当然无法提供许可证材料。据此,执法人员以建材厂生产的水泥涉嫌冒用许可证编号为由,当场将该批水泥予以现场查封。经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查清以下事实:①该批水泥生产时间为2005年8月25日;②包装袋所标注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K水泥厂1999年获得的,由于其生产条件及化验设备等达不到继续生产水泥的要求(属国家淘汰的小水泥厂),…

关 键 词:普通硅酸盐水泥  生产许可证  案例分析  质量技术监督局  伪造  处罚  执法人员  现场调查  包装标识  成品仓库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