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过错当究 |
| |
引用本文: | 马善记.理财过错当究[J].预算管理与会计,2005(2):15-15. |
| |
作者姓名: | 马善记 |
| |
作者单位: | 湖北襄樊市财政局 |
| |
摘 要: | 有报道说,辽宁省财政厅新近出台《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理财过错行为和责任过错追究形式都作了具体规定。理财过错追究的范围涵盖了预算编制中的过错行为、预算执行中的过错行为、财政决算中的过错行为、财政执法中的过错行为和其他过错行为。理财过错行为一经确认;即采取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内部通报批评和给予行政处分等责任过错追究形式,同时对错误的行政行为进行纠正(详见2004年11月4日《中国财经报》)。
|
关 键 词: | 理财 中国 分等 财政决算 出台 预算执行 确认 追究 过错行为 通报批评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