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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性碳交易府际合作立法协调机制研究
作者单位:;1.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2.中国国际法学会;3.天津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分会
摘    要:碳减排是一种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措施,而碳排放权交易是碳减排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我国已经开展区域性碳交易,不过各地方立法相差悬殊,使区域性碳交易不能正常运行。借鉴欧盟、美国较为成熟的区域性碳交易立法机制,我国可以通过府际横向合作,构建区域性碳交易立法协调机构,实现信息共享、联动监管、共同执法,将区域性碳交易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为构建全国性碳交易市场法律制度奠定基础。

关 键 词:碳交易  区域性碳减排  府际合作  立法协调机制  联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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