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中,政府角色的目前定位是辅助者和监督者,辅助市场发展并在法律框架下实施有限监督;而政府角色的发展趋势是干涉者与管束者,整顿现有市场并重新制定部分市场规则。政府角色定位的演变,反应了我国处于权衡模式初探期到发展期的过渡。在初探期,政府的监管局限更多是由于无法获得充分信息确定具体监管举措。在发展期,政府将更多介入行业发展,以体现与市场的协同关系。要实现权衡模式成熟期中的政府角色最终定位,需要避免统制模式和放任模式的倾向,同时制定符合市场发展特点的法律规范和鼓励自主性的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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