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尽管我国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已有较长时间,但由于该办法计算比较复杂,原理较难理解。依据通俗解析显示:为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我国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和制度。其计算方法包括三种,应纳税额≥0,抵扣税额为名义退税额,实退税额、留抵退税额为0时,增值税应退未退,可以全部抵扣。应纳税额<0,名义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实退税额为名义税额,抵扣税额为0,留抵税额为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减去名义退税额时,增值税全退,不抵扣。应纳税额<0,应纳税额的绝对值<名义退税额,实退税额为应纳税额的绝对值,抵扣税额为名义退税额减应纳税额的绝对值,留抵税额为零时,增值税应退部分退,部分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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