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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采选企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研究
作者单位:;1.香格里拉县洪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摘    要:我国增值税转型后,铜采选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从13%提高到17%,从国家制度设计来说,是为了公平税负,遵循"交多少抵多少"的原则,因为铜采选企业购进的物料、动力等的进项税为17%,(对方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除外)。同时,允许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设备可以抵扣进项税,这对于处于基建期或扩建期的铜采选企业来说,无疑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但对于处于正常生产期的铜采选企业来说,反而加大了企业的税负,因为铜采选企业在基建期或扩建期一次性投资较大,其中的机器设备占投资的比重也很大,而对于处于正常生产期的铜采选企业来说,每年新增的机器设备很少,远远不能抵扣因税率提高产生的销项税,加之铜采选企业每年还要缴纳很大数额的矿产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及矿权有偿使用费等,这就使得铜采选企业的税负很重,且我国的铜矿资源绝大部份为贫铜矿,品位低,开采成本高,而市场价格早与国际接规,如铜市场价格处于低迷状态,较重的税负将给铜采选企业带来较大的生产经营和国际竞争的压力。文章旨在就增值税转型后对铜采选企业带来的影响作一探析,因增值税在铜采选企业税收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希望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一些重视。

关 键 词:铜采选企业  增值税  问题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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