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保险纠纷有利于化解矛盾,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目前,我国各地已陆续建立起保险纠纷解决机制,调解机制分为行业协会主导调解机构,调解与诉讼对接,保险纠纷解决的大联动,保险公司自设调解机构四种模式。从实际效果来看,现有的保险纠纷调解机制都存在着调解机制定位不明、缺乏规范性、公正性、约束性等问题。我国应尽快制定全国通行调解程序,理清保险纠纷解决机制的层次,完善调解员的选用机制,确保调解的公正性,通过公开不良记录增强调解结果的约束力,加快完善和改进保险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促进保险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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