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代对于大陆法系产生深远影响的法律评注兴起于德国。典型的法律评注作品根据法典的结构和顺序展开法律的逐条评释,以解释说明现行法及其适用为目的。与此不同,法学教科书以阐述法学基本原理为宗旨,侧重学术讨论;立法释义书以说明立法目的为主,但缺少司法裁判规则的整理和归纳。一部理想的法律评注,应当汇集和整合制定法、法学理论和司法裁判,体系地反映现行法的状况。法律评注与法教义学具有同构共生的关系,是法教义学的重要载体。法律评注比法教义学更加依赖实证法,当代编撰中国民法典评注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编撰中国民法典评注应当融合法教义学与司法实务,注重体系思维与论题思维的互补。民法典评注的完成,将对我国民法教学事业和民法学术话语体系的建设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当今信息科技日新月异发展的时代,法律评注在专业分析、知识创新、价值判断等方面具有相对的优势,暂时不会被人工智能所取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