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民主只能在社会主义法制中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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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竹 许丽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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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黑龙江省宁安市委党校 [2]黑龙江省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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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邓小平的民主与法制思想,在邓小半理论体系中占有非常突出的地位,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中的民末与法制思想,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是对邓小平关于法制对民丰保障作用的几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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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民主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邓小平理论 构建和谐社会 法制思想 科学发展观 保障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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