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财政部门金融监管制度的借鉴与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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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青文,马小华,郑青,陈卉.国外财政部门金融监管制度的借鉴与启示[J].财政监督,20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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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青文 马小华 郑青 陈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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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财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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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国外财政部门参与金融监管的情况综述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长期以来都属于“多头监管”性质。财政部与中央银行相互独立,财政部下设货币监理署(OCC)和储贷监理署(OTC)分别对银行和储贷机构进行监管,有权停止有问题商业银行的业务,吊销其营业执照,撤销或停止银行高级负责人的职务,或者将其置于被接管或破产监护的地位,对违法、违规或从事高风险经营的商业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及职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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