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契税征管工作中依法征收问题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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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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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沂市财政局,江苏,新沂,22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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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收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属于财产转移税,由财产承受人缴纳。本文指出当前契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纳税申报约束力不强、纳税期限不固定、执行主体依据不充分、法律文书不清晰、部门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建议要广泛宣传,健全台帐,规范法律程序和文书,实行先税后证制度,建立征管查制约机制,健全协税护税网络,从而依法完善契税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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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契税 征管 依法征收 |
文章编号: | 1672-0547(2006)04-0047-02 |
收稿时间: | 2006-07-23 |
修稿时间: | 2006-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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