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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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第一条 为提高政府采购的科学性,做好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聘请和管理工作,确保本级政府采购的规范运作,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从以下专业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技术、管理、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中评聘: (一)设备 电器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网络设备,发电设备,医疗设备,监控设备,科研、教学设备,文体设备,工程、机械设备,电梯,锅炉,家俱等。 (二)交通工具 汽车,船只,飞机及其他交通工具。 (三)办公消耗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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