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习惯法及其与国家法的关系现状和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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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婷.试论习惯法及其与国家法的关系现状和趋势[J].大众商务,2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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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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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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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的概念需要进行重构,不应只包含国家法,习惯法也是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国家法具有其局限性,而习惯法在广大地区仍然有适用的土壤.国家法的统一性要求使其与习惯法形成了一定意义上的对立,在未来法的发展中,应当增进国家法与习惯法的融合,才更有利于推动我国的法律体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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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 社会规范 习惯法 国家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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