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合作经济组福利费核算之浅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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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环,饶夏圻.村合作经济组福利费核算之浅见[J].江西农业经济,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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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环 饶夏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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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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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福利费,是指村合作经济组织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事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支出,农民因公伤亡的医药费、生活补助及抚恤金的支出等。对此,新颁布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设置了“应付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并规定它是“从收益中提取的”。新颁布的村9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也规定,福利费在年终依法纳税后从年终收益中提取,并排在公积金和公益金之后。这里有两个问题:(1)福利费在年终从收益中提取,那么亏损年度怎么办?是不是亏损年度集体福利就不要了?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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