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
摘    要: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规定》转发给你们,请在查处假冒注册商标案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