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本文利用2008年企业所得税征管机构调整的政策契机,采用新三板上市服务业企业2015年和2016年财务报告数据,运用倾向评分匹配(PSM)法,比较政策实施前后成立的可比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探究税收征管权集中对服务业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的影响。研究发现:征管权集中会显著提高服务业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且当服务业企业的空间集聚程度较低时影响较大;依据企业特征分组,征管权集中只对享受优惠税率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资本规模较大的企业有显著影响。税收征管权集中能够显著提高所得税征管效率,应当成为所得税征管制度改革的方向,同时应加强对地方政府征管企业的稽查力度,减少税收竞争造成的所得税流失和税负不公。长远地看,税收征管权集中会显著提升所得税实际税负,应当适时调整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企业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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