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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条例在特区与招标规定的碰撞--深圳市景洲大厦业主邹家健访谈录
引用本文:王正.物管条例在特区与招标规定的碰撞--深圳市景洲大厦业主邹家健访谈录[J].现代经济,2004(2):62-64.
作者姓名:王正
摘    要:1998年,来深十年的邹家健购买了位于深圳市中心的高层住宅景洲大厦的居室从而成为景洲大厦业主.从2000年起,以邹家健为代表的景洲大厦业主曾创办了全国第一个房地产业主维权网页;景洲大厦还曾经由全体业主投票表决炒掉原房地产开发商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而重新选聘物管企业;2003年5月,邹家健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加深圳市福田区第四届人大代表选举,他直言,我没有野心,我所有的参政冲动,就是希望能够通过直接有效的途径,通过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来为更多的业主争取合法权益,成为业主维权的代言人.国家<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后,景洲大厦又作为深圳第一个由业主大会自主选聘"管家"的物业而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同时产生了被一些人士称为"产权清晰、责权利分明的物业管理204条"的物业管理合同.2003年最后一天,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局以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未按深圳市有关规定招标,且未按市住宅局要求限期整改为由,以"红头文件"的形式罢免了邹家健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主任职务……

关 键 词:物管条例  招标  高层住宅  人物专访  邹家健  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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