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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主体
引用本文:张景文.试论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主体[J].辽宁经济,2004(12):38-39.
作者姓名:张景文
作者单位:辽宁社会科学院
摘    要:当前,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一个普遍和突出的问题是:许多国有企业借改制之机,钻法律的空子,不讲诚信,想方设法逃废或悬空企业债务,损害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国有企业每年不讲诚信造成的经济损失大约为6亿多元,而仅国有企业逃避债务一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高达2亿多元.因此,分析国有企业改制中逃废债务的主要形式,明确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债务承担主体,对依法解决国有企业改制后的逃废债务问题,规范国有企业改制行为,引导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健康发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法律制度至关重要.

关 键 词:国有企业改制  逃废债  企业债务  诚信  债务问题  市场经济秩序  企业债权  债务承担  依法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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