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应由谁通知债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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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菁喆.债权转让应由谁通知债务人[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7(7):4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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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菁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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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
某包装材料公司与某贸易公司有着长期的业务往来,2006年12月5日,包装材料公司与王某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其享有的对贸易公司的20万元合法债权转让与王某。王某受让债权后,分别于12月10日、12月25日两次向贸易公司通过特快专递邮寄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债务履行通知书。贸易公司收到通知书后,认为包装材料公司并没有通知自己债权转让的事实,因此拒绝向王某履行,王某问:自己与包装材料公司之间的债权转让行为既然是法律所保护,为什么债务人还会因此拒绝履行呢?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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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债权 转让 债务 贸易公司 包装材料 通知书 特快专递 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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