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检查工业企业财务收支情况时,经常发现财会人员对以前年度增值税错账被税务机关等有关部门查处后,所进行的账务处理极不规范,既不符合增值税的法规规定和财政部关于增值税账务处理要求,也造成企业会计核算混乱,信息数据失真。例如,1998年3月,某市国税局稽查分局对一家炼油厂上年度增值税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发现企业少申报应视同销售收入和价外收费1393680元,少计增值税销项税额236925元,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400000元,该企业1997年12月31日原材料余额为1600000元,在产品余额为800000元,产成品余额为2400000元,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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