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医药生产经营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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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瑞东.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医药生产经营秩序[J].审计理论与实践,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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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瑞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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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们在对医药行业部分生产、流通及医疗单位进行审计调查的发现,由于一些药品生产厂家和营销率单位法制观念淡薄,采取低成本销售折扣让利等手段搞不正当竞争,扰乱了医药市场的正常营销秩序,损害了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 1、药品生产厂家竞相以"让利"、"折扣"等手段争夺客户,利用"折扣"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某公司1996年收取供货方以宣传费、包装费名义支付的"折扣"款4444元;某医院1996年获得药品"折扣"收入167.4万元。各种药品的"折扣"率在5%~25%幅度内。 2、以排挤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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