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下林木资产的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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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曹忠华,钟秀敏.新制度下林木资产的核算[J].林业财务与会计,2001(4):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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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忠华 钟秀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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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江西省南康市林业局 [2]广东省东莞市德信康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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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切实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贯彻以营林为基础的方针,加强营林生产的经济核算,转换企业的经营机制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再生产,财政部 1994年颁布的《国有林场、苗圃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林木实行资产化管理,实行林木资产核算,对现有的人工林和天然林成本要进行测算、评估补充入账,当采伐林木时,把林木的培育成本转移到采伐的木材或采收的林产品成本中去,实现林木生产过程的商品化管理。目前,随着新《会计法》的出台,对林木资产的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当今世界各国,包括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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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森林资源 资产化管理 林木资产 会计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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