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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地区立法听证制度
引用本文:黄信瑜,王保民.我国台湾地区立法听证制度[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8,6(3):100-104.
作者姓名:黄信瑜  王保民
作者单位:1. 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安徽,蚌埠,233030
2.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系,陕西,西安,710049
摘    要:现今我国台湾地区公众参与立法听证的制度设置,于实践中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足。主要体现在参与立法听证会的人员选择、立法听证会的性质、立法听证会后结果的处理等方面上。由于台湾地区与大陆存在着特殊的历史、文化传统以及血缘关系,上述诸方面对大陆今后完善立法听证制度,实具有重要的现实参照与规避意义。

关 键 词:听证  立法听证  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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