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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购并中“负商誉”的思考
作者姓名:高冠中  吴乃娓
作者单位:[1]长春税务学院 [2]吉林省工程咨询服务中心
摘    要:负价差的存在是价值发现的结果,而与有超额收益能力的商誉无关。在实施有关会计准则时应把负商誉改为负价差。

关 键 词:负商誉 负价差 会计准则 企业购并 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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