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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委托:使民间借贷合法化规范化
引用本文:杜德清.个人委托:使民间借贷合法化规范化[J].中外企业文化,2003(2):58-59.
作者姓名:杜德清
作者单位: 
摘    要:我国的民间借贷有着悠久的历史。解放前,富人以民间借贷形式向穷人发放“驴打滚”高利贷,民间借贷成为富人向穷人大肆盘剥的重要工具,而穷人也因借高利贷而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有的甚至成为永远还不清的“阎王债”。著名歌剧《白毛女》第一幕,就描写了农民杨白劳借了地主黄世仁的高利贷而无法偿还,被逼家破人亡的悲惨情景!解放后,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把民间借贷打入冷宫,民间借贷一度被视为非法,农村居民需要借贷,只能去找农村信用社;城市居民需要借贷,只能去找城市信用社。然而,不管是农村信用社还是城市信用社,借贷都是…

关 键 词:个人委托  民间借贷  合法化  规范化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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