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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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海立,车继成.解读“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J].财会学习,2006(8):3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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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海立 车继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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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哈尔滨滨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哈尔滨松北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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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准则规定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现金流量表为基础,在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合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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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 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 内部交易 公司合并 编制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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