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异(十)
引用本文:财政部会计司.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异(十)[J].数据,2002(3).
作者姓名:财政部会计司
作者单位:财政部会计司
摘    要:五、资产核算的主要变动 (一)货币资金 1.在现金核算部分,明确了现金短缺或溢余的处理方法.对于企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以及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核算,待查明原因后再分别情况处理;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员赔偿的部分,通过"其他应收款--应收现金短缺款(××个人)"科目核算(如已收到应由责任人员赔偿的现金,直接通过"现金"等科目核算);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通过"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科目核算;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根据企业内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计入管理费用(现金短缺).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从"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转入"其他应付款--应付现金溢余(××个人或单位)"等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根据企业内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