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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在“破”中见“新
摘 要:
8月27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企业破产法》,这部法律将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世界各国都将破产法视为“经济宪法”,道理很简单:对于市场经济主体而言,破产法是关乎“死”的法律,它解决的是市场退出的问题。没有死的威慑,哪有对生存的敬畏?市场经济秩序何以确立?
关 键 词:
《破产法》 《企业破产法》 市场经济主体 市场经济秩序 经济宪法 市场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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