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所得税会计差异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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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涛.新准则下所得税会计差异的处理[J].商业经济(哈尔滨),2010(1):48-49,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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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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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江苏镇江21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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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要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这一规定,在理论上更符合会计要素确认的要求,同时,也体现了与国际惯例趋同的原则。资产负债袁债务法能够更加全面的核算所得税差异,更加真实的反映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为决策提供更加相关的有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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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所得税会计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暂时性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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