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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湖南建总与省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国有资产运营合同。1996年1月5日,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乙方)与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局、建委、劳动厅等政府部门(甲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国有资产运营合同。这在全省尚属首家。 双方签订的国有资产运营责任合同书规定,由湖南建总负责总公司本部及集团成员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确保基数上交,超额部分全留,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合同主要考核指标有国有净资产(以1995年末为基数),每年递增2%,及实现利润、上交所得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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