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问题探讨
作者姓名:董明怀
摘    要:正《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采用资产负债表的债务法,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所得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将两者产生的差异区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由此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一致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实务

关 键 词:所得税法  暂时性差异  账面价值  企业会计准则  资产负债表  计税基础  应纳税所得额  递延  资产确认  企业所得税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