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农村低保制度促社会稳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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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京裕,孙效照.建农村低保制度促社会稳定发展[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2(9):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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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京裕 孙效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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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沂水县财政局,27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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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原因,目前仍有少数农村居民不能维持最低生活,为解决这些群众的生活困难,各级政府曾采取过多种救助和扶持政策,作为沂蒙革命老区的人民,更体会到这些政策的重要性。为使社会救助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山东沂水县在建立城市低保制度经验的基础上,从1998年起,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县享受保障的村民为2025户、5241人,占农村人口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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