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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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12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进行标准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旗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化工作,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第二章标准的制定 第四条对下列尚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又需要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统一技术要求的(含标准样品的制作),应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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