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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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6月15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第11号令发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管理和安全监察,确保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职能,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本规定不适用于壁挂式热水器。 第三条本规定所述的小型锅炉是指: (一)小型汽水两用锅炉(额定蒸发量不超过0.5吨/小时、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04兆帕的锅炉); (二)小型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不超过0.1兆帕的热水锅炉,自来水加压的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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