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非诉案件中针对商号权为由的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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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代伟.商标非诉案件中针对商号权为由的答辩[J].中华商标,2012(9):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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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代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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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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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商号,是民商事主体进行工商业经营活动时用来标示自己并区分于他人的一种标志;商号权,是指企业对自己使用的营业标志所依法享有的专用权。对于商号权的保护,在《商标法》中体现为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商标审理标准》对于适用三十一条前半段,做了详细说明本条规定的在先权利是指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已经取得的,除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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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号权 商标申请 在先权利 相关公众 商标法 商标权 答辩 商标注册 经营活动 非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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