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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工作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引用本文:吴瑞龙,翁大钢.奉贤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工作 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J].上海农村经济,2009(7):13-15.
作者姓名:吴瑞龙  翁大钢
作者单位:1.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2. 奉贤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办公室
摘    要:奉贤区是农业部第二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单位之一,自2006年6月农业部正式批准试点以来,在奉贤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严格按照农业部有关仲裁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认真开展纠纷仲裁调解工作,努力探索纠纷仲裁调解新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关 键 词:农村土地承包  农民合法权益  仲裁调解  土地承包权益  奉贤区  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  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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