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古代法律思想视角谈期待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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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柯晓娟.从中国古代法律思想视角谈期待可能性[J].商,2014(12):166-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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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柯晓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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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永嘉县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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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期待可能性理论一直为我国刑法学界所关注。在中国古代,早已有类似于期待可能性思想的存在,如儒家思想,春秋决狱,亲亲相隐等。虽然期待可能性理论始于19世纪末的德国,现在的德国、日本、意大利等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刑法体系,均有一定的规定。为防止罪行擅断主义对犯罪的主观判断,对量刑的自由裁量过于泛滥,现代刑法学中罪刑法定主义在现代法治中奠定了核心地位。但是,民主政体之下,个体公正也需要得到保护。我国古代的法律思想已有相关的法律理论,运用中国古代法律思想来分析期待可能性理论,能从不同角度印证期待可能性的重要性,为期待可能性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提供基础。本文将从期待可能性的概念、发展,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结合期待可能性的重要性简单阐述,并由此合理的引进期待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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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期待可能性 刑法 古代法律思想 儒家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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